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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Defy &#187; 所有文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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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apache 错误日志 File does not exist: 解决办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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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8 Jan 2010 01:33:15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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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自从安装zend server以来不断出现重复的File does not exist:错误？ 经查http://httpd.apache.org/docs/1.3/mod/core.html#loglevel 得知： Level Description Example emerg Emergencies &#8211; system is unusable. &#8220;Child cannot open lock file. Exiting&#8221; alert Action must be taken immediately. &#8220;getpwuid: couldn&#8217;t determine user name from uid&#8221; crit Critical Conditions. &#8220;socket: Failed to get a socket, exiting child&#8221; error Error conditions. &#8220;Premature end of script headers&#8221; warn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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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网站推广常用的29个方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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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1 Jan 2010 06:00:0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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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搜索引擎策略 以网站最重要的关键词在主要搜索引擎中排名领先，这是搜索引擎推广中最重要的策略。搜索引擎的&#8221;搜索机器人spiders&#8221; 会自动搜索网页内容，因此搜索引擎策略从优化网页开始。 1、添加网页标题（title）。 为每页内容写5-8个字的描述性标题。标题要简练，去掉&#8221;the,&#8221; &#8220;and,&#8221;这些不重要的词汇，要说明该页面、该网站最重要的内容是什么。网页标题将出现在搜索结果页面的链接上，因此可以写得稍带煽动性，以吸引搜索者点击该链接。网页标题位置在网页代码的之间，形式如。同时在首页内容中写上你的公司名和你最重要的关键词，而不能只是写公司名。 2、添加描述性META标签。 除了网页标题，不少搜索引擎会搜索到META标签。这是一句说明性文字，描述网页正文的内容，句中也要包含本页使用到的关键词、词组等。这段句子位置放在网页代码的之间，形式是 ，例如： 目前，含关键词的META标签已对排名帮助不大，但有时META标签会用于付费登录技术中。而且谁知道什么时候搜索引擎又会再次重视它呢？ 3、在网页粗体文字（一般为文章标题）中也填上你的关键词。 搜索引擎很重视加粗文字，以为这是本页很重要的内容，因此，确保在一两个粗体文字标签中写上你的关键词。 4、确保在你的正文第一段就出现关键词。 搜索引擎希望在第一段文字中就找到你的关键词。但不能充斥过多关键词。Google大概将全文每100个字中出现1.5-2个关键词视为最佳的关键词密度，可获得好排名。其它可考虑放置关键词的地方可以在代码的ALT标签或COMMENT标签里。 5、导航设计要易于搜索引擎搜索。 有些人在网页制作中使用框架，但这对搜索引擎来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即使搜索引擎找到你的内容页面，也可能错过其中关键性的导航栏目，从而不能进入搜索到其它页面。用Java和Flash做的导航按钮看起来是很漂亮美观，但搜索引擎找不到他们。补救的办法是在页面底部用常规HTML链接再做一个导航条，确保可以通过此导航条的链接进入网站每一页。你还可以做一个网站地图，也可以链接每一页面。此外，有些内容管理系统和电子商务目录运用动态的网页，这些页面的网址后面一般都有一个问号带上数字，工作过度的搜索引擎往往在问号前停下，不再继续搜索。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更改URL，付费登录等手段加以解决。 6、针对某些特别重要的关键词，专门做几个页面。 搜索引擎优化专家不推荐使用任何针对搜索音型的欺骗性过渡页面，因为这些几乎是复制出来的网页可能受到搜索引擎的惩罚。但可以做几个网页，每页集中包含不同的关键词、词组。例如，无须在某一页上介绍你所有的服务内容，而是为每种服务分别做一页。这样，每一页都有相对应的关键词，这些页面内容因为包含针对性的关键词而不是笼统的内容，从而可以提升排名。 7、向搜索引擎提交网页。 在搜索引擎上找到&#8221;Add Your URL.&#8221; （网站登录）的链接。搜索robot将自动索引你提交的网页。美国最著名的搜索引擎是：Google, Inktomi, Alta Vista和Tehoma。这些搜索引擎向其它主要搜索引擎和门户网站提供搜索内容。在欧洲和其它地区你可以发布到区域性的搜索引擎。至于花钱请人帮你提交“成百上千”的搜索引擎的做法是在白花钱。也不要在那些FFA(Free For All pages) 网站，即所谓将你的网站免费自动提交到数百搜索引擎的站点。这类提交不仅效果不好，还会给你带来大量垃圾邮件，并可能导致搜索引擎对你的网站进行惩罚。 8、调整重要内容页面以提高排名。 将你认为最重要的页面（或许是首页）做一些调整，以提高它们的排名。有一些软件可以让你检查当前的排名，比较跟你的关键词相同的竞争者的网页排名，还可以获知搜索引擎对你网页的首选统计数据，从而对自己的页面进行调整。你可以使用WebPosition Gold (www.wilsonweb.com/afd/webposition.htm)自己做这项工作，但由于很花时间，也可以请专业的公司帮你做。 链接策略 在其它网站做链接可以带来更多访问量。自从google等主要搜索引擎将网站的链接广泛度作为排名参考的重要因素以后，越多网站链接你，你的网站排名越高。同时，链接的质量也是搜索引擎考虑的重要因素。链接在访问量高的网站比链接在访问量低的网站更有优势。 9、将网站提交到主要的检索目录。 确保你的网站登录到免费的Open Directory Project (www.dmoz.com)，这是由人工进行登录审查的网站。该分级目录为所有主要搜索引擎提供它的目录内容供搜索。google很看重你的网站是否在这类重要的网站有链接。 yahoo！是另一个重要的检索目录，需要在上面登录。这也是由人工完成登录审核，因此登录时要非常仔细地按网站提示步骤进行。提示：描述网站的字数最好比规定的最高字数少，不要刚好达到字数极限，以免冗长的文字描述使得网站审核人员删除一些句段。目前商业网站登录yahoo!每年要交$299，最好让他们在7个工作日内就将你的网站登录上去。其它可以考虑登录的检索目录有About.com 和 Business.com。 10、将网站登录到行业站点和专业目录中。 有一些检索目录定位于某个行业，如教育或金融业。如果你属于某个贸易协会，该协会集中了诸多会员站点，你可向该协会网站申请加入你的站点，哪怕付费也是应该的，因为这会为你带来许多目标访问者。 11、请求互换链接。 寻找一些与你的网站内容互补的站点并向对方要求互换链接。最理想的链接对象是那些与你的网站流量相当的网站。流量太大的网站管理员由于要应付太多要求互换链接的请求，容易将你忽略。小一些的网站也可考虑。互换链接页面要放在在网站比较偏僻的地方，以免将你的网站访问者很快引向他人的站点。找到可以互换链接的网站之后，发一封个性化的Email给对方网站管理员，如果对方没有回复，再打电话试试。 12、发表免费文章，附带站点签名 免费为其它网站的新闻邮件（电子通讯/杂志）写一些专业性文章，文章里用简短的文字附带描述你提供的东西，并请求对方链接你的网站。这是一种有效的病毒营销方法，你的文章将作为成百上千的用户订阅信息发出去，让你的网站一次性获得几百个链接。 传统营销策略 网下的传统推广方法依然奏效。多种手段并用的方式尤其有效。 13、将你的网址印在信纸、名片、宣传册、印刷品上。 这种简单的办法有时却被忽略了。确信网址拼写正确。建议把http://部分省略，只写www.domain.com部分。 14、使用传统媒体广告。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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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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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4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1994年8月3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2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3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4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第5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6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7条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第8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9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 　　第10条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第11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 　　第12条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第13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三）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仲裁委员会按照不同专业设仲裁员名册。 　　第14条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第15条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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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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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 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 托、雇用等。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 缮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 政府采购市场。 第六条 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七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 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 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第八条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 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第九条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 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第十条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前款所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 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十二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 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 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第十三条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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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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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目 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二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节 监护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节 个人合伙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企业法人 第三节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第四节 联营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代理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节 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 财产权 第二节 债权 第三节 知识产权 第四节 人身权 第六章 民事责任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第三节 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四节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第七章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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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招 标 第三章 投 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章 招 标 第八条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宫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用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用 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桥事宜。 依活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第＋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第、四条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走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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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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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1 Jan 2010 05:55:02 +0000</pubDate>
		<dc:creator>Defy</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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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　建筑许可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第二节　从业资格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第二节　发包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三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三节　承包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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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解決IE6未支援png透明圖的問題(續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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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之前這篇.. http://phorum.study-area.org/index.php/topic,55349.0.html 最後我是決定使用 pngfix.js 來處理 其做法是使用瀏覽器端的 windows 本身提供的 AlphaImageLoader 來處理圖片 但是用 AlphaImageLoader 處理過後的圖片會有一個問題 圖片上右鍵的功能會失效 因為原來的圖片已經被 AlphaImageLoader 轉換成非圖片格式 某些目錄裡的圖片我還需要右鍵的功能 這些目錄裡的圖片就不能用 pngfix.js 來修正透明圖 稍微玩了一下用 PHP::imagick png 轉 gif 保留透明的方式 .htaccess 程式碼: RewriteEngine On RewriteCond %{HTTP_USER_AGENT} ^Mozilla/4(.*)MSIE\s6\.0 RewriteRule (.*\.png)$ convertPng2Gif.php?i=$1 convertPng2Gif.php 程式碼: 將這兩個檔案放在要將 png 轉成 gif 的目錄裡就可以了 做了一些修改 如果 png 圖檔有同檔名 gif 圖檔 直接送出 gif 圖檔.. convertPng2Gif.php 程式碼:]]></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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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在2003下安装WinWebMail详细攻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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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1 Jan 2010 05:11:2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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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查看硬盘:两块9.1G SCSI 硬盘(实容量8.46*2) 2)分区 系统分区X盘7.49G WEB 分区X盘1.0G 邮件分区X盘8.46G（带１０００个１００Ｍ的邮箱足够了） 3)安装WINDOWS SERVER 2003 4)打基本补丁(防毒)．．．在这之前一定不要接网线！ 5)在线打补丁 6)卸载或禁用微软的SMTP服务(Simple Mail Transpor Protocol)，否则会发生端口冲突. 7)安装WinWebMail,然后重启服务器使WinWebMail完成安装.并注册. 8)权限设置: 注意，这可是重点，设不好的话会出现从webmail里删不掉邮件，或帐号登录不了webmail等等状况。 比如: 邮件系统是安装在 D:\WinWebMail 目录下时，就需要这样设权限： D:\ 根目录 Users 读取及运行 D:\WinWebMail (及其所有子目录) Users 完全控制 权限设置完成后，别忘了一定要重启一下IIS，设置才能生效。 9)查看WinWebMail的安装目录下有没有 \temp 目录,如没有,手工建一个. 10)安装Norton 8.0并按WinWebMail帮助内容设定,使Norton与WinWebMail联合起到邮件杀毒作用: 10.1 将Norton更新到最新的病毒库。 10.2 在服务器上点击右下角图标，然后在弹出菜单“系统设置”&#8211;>“超期设置”的最下面选中“启用邮件防毒功能”。然后点设置，再选中“使用Symantec &#038; Norton 查毒”项。 10.3 启用Norton的实时防护功能 10.4 必须要设置对于宏病毒和非宏病毒的第1步操作都必须是删除被感染文件，并且必须关闭警告提示！！ 10.5 必须要在查毒设置中排除掉安装目录下的 \mail 及其所有子目录(要不然会出现邮件计数错误)，只针对WinWebMail安装文件夹下的 \temp 文件夹进行实时查毒。注意：如果没有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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